林郑称曾两次到廉署接受问话 特首不纳入防贿条例因受中央监察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林郑称曾两次到廉署接受问话 特首不纳入防贿条例因受中央监察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放弃履行扩大《防止贿赂条例》第3和第8条规管范围至行政长官的承诺,是因为上任4年来,对一国两制、宪法及基本法,以及中央与特区的关系有更深刻认识及了解。她又表示竞选期间曾先后两次遭投诉要到廉署接受问话,她重申《防止贿赂条例》中当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的规管,是严谨制度,要求很高。她强调,特首受中央监察,并非“无王管”。

林郑月娥在一个电台节目上表示,香港有高度自治,但直属中央人民政府,而行政长官在基本法下,要对中央及特区双重效忠及问责,如果行政长官过度受到本地法律及公众问责限制,会影响特首的宪制功能。她指出,当特首履行职责时,容易被人利用有关条文,去指控“踏界”,现时已有这个现象,她在竞选期间曾先后两次遭投诉要到廉署接受问话,后来证实是无理指控,重申《防止贿赂条例》中当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的规管,是严谨制度,要求很高。她强调,特首受中央监察,并非“无王管”,如果有任何不清廉行为,中央一定看在眼内;又指如果行政长官犯下杀人等严重罪行,亦会受法律惩治。

林郑月娥又表示,目前有大量有关维护国安的法例修定工作要做。对于港澳办主任夏宝龙,昨日就管治者提出多项条件。林郑月娥表示,不会评价自己是否符合条件,说自己每日都按相关原则办事,但有时会力不从心,她会接受社会批评。

她指出,力不从心在于要准确符合“一国两制”已不易,社会亦积累了一些问题,加上香港是自由奔放的社会,要维护市民的人权与自由,更要团结所有人。林郑月娥表示,不应口号式表达民主派会否是团结对象,只要是爱国爱港,任何政治立场都会被接受,重申完善选举制度不是搞“清一色”。

对于现时已有多名区议员辞职,民主党主席罗健熙要求政府交代区议员宣誓传闻及追讨薪津事宜。林郑月娥指,目前不能澄清,因相关事宜正在研究当中,以确保宣誓有新要求下,过程中落实宣誓后果的法律基础稳妥。她又指,区议员经常表示参选是为服务选民,相信他们辞职与担心金钱损失无关,而是因为行为脗合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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