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违国安法案审结 下周二裁决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首宗违国安法案审结 下周二裁决

港区国安法首宗案件,下午在高等法院完成结案陈词,下星期二裁决。主控官周天行陈词时指,被告唐英杰曾4度驾驶电自行车冲向警方防线,每个防线都有10至25名警员驻守,被告每次驶过都会加速,无视警员警告,就算警员曾向被告发射胡椒球弹,被告亦没有停低。被告最后在柯布连道加速后撞倒3名警员,令他们受伤,行为明显是针对警员。

周天行又表示,事发当日有游行,被告驾驶插有“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旗帜的电自行车,在湾仔一带行驶,明显有政治目的。而被告驶过时,街上的市民向他叫喊和欢呼,显示被告是想利用电自行车上的旗帜,和其他人有沟通。

周天行表示,2名辩方专家证人,港大政治与公共行政学系教授李咏怡以及中大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李立峯,并非中国历史和中文的专家,2人所做的研究未能协助法庭理解口号的意思。周天行又不同意李立峯作供指,元朗721事件令更多人采用“光时”口号发泄不满。指口号在较早前,中联办示威时已经岀现,当时示威者破坏中联办,明显是挑战中央政权的行为。周天行又认为李立峯用焦点小组访谈研究,是不完整及有引导性,而分析“连登”贴文,亦无助法庭了解口号的意思。

代表唐英杰的资深大律师郭兆铭陈词时指出,控方专家证人刘智鹏,对“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口号的解读,只是所有解读的其中一个,不代表被告对口号有同样理解,不认同口号必然有提倡港独的意思。他又不认同,刘智鹏提出“光复”的意思在中国由古自今没有改变的说法,认为不同人在不同场合,对口号有不同诠释。 郭兆铭又表示,“光时”口号是由梁天琦参选2016新界东补选时提岀,作为竞选口号。刘智鹏无接受政治学及社会科学相关训练,显然不清楚一句竞选口号,是可以有不同解读方法,最重要的作用是呈现候选人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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