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倉務員元朗製汽油彈 判監5年
一名男倉務員在前年11月反修例事件期間,在元朗一個停車場被警員發現攜帶4枚汽油彈,警員又在他的倉庫檢獲100公斤汽油及工具,並在他手機發現測試汽油彈的片段。他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兩項罪,今日在區域法院判監5年。
法官郭啟安判刑時說,案件經精心策劃,被告破壞及濫用僱主信任,將辦公室貨倉私自變成汽油彈製造、存儲及分發中心,被告為表達政見,肆意衝擊法治,行為令人髮指,被告案發時被搜出帶有示威者裝備,不難推斷被告會在示威者活動中使用,又或至少提供汽油彈。
按專家推斷,在被告倉庫檢獲的100公斤汽油,約可製造300枚汽油彈,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