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委会选举活动指引 投票时间缩短至9小时
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将于9月19日举行,提名期8月6日开始,为期7日。选举管理委员会今日发表选举活动指引,列明选管会有权委任提名顾问委员会,为准候选人提供是否符合提名资格的意见,但委员会不获授权就关乎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的声明提供意见,并重申候选人的提名是否有效,由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作决定,选管会无权参与,亦不会给予任何意见。
今次选举将首次使用电子选民登记册系统发出选票,投票人进入票站后,票站人员会使用平板电脑扫描其身分证,以核实身份及选票种类,但票站内不会有任何人脸识别装置。 指引又列明,由于今次选委会选举的选民人数减至约8000人,选举将缩短投票时间,由原本的15小时,减至9小时,投票时间由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今次选举亦首次设有“关爱队”,票站主任可以为长者、孕妇及其他有需要人士作出特别排队安排。 选管会今次发表选举活动指引,并没有如往常一样进行公众咨询,选管会解释,由于完善选举条例在五月底通过,选委会选举的筹备时间紧迫,加上大部份修订在去年发布的选举报告已经涵盖,认为毋须咨询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