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等3人被廉署起訴 涉2016年雷動計劃違選舉條例
因涉35+初選違國安法正在還柙的戴耀廷,與另外兩人因違反選舉條例,被廉政公署起訴。
各人涉嫌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中,透過「雞蛋同盟有限公司」在《明報》及《蘋果日報》刊登6個廣告,招致選舉開支超過25.3萬元,違反4項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3人星期五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案中其餘兩名被告是55歲的臨床心理學家、「良心理政」創辦人葉劍青,以及50歲的石守正,兩人都是「雞蛋同盟」董事,以及公司銀行帳戶的授權簽署人。
控罪指,戴耀廷在選舉前分別透過電台節目、記者會及社交媒體,向選民介紹一項投票計劃,招募選民根據計劃提供的建議,投票給某些候選人,以達致過半數當選議員來自特定群組,並在報章刊登廣告,其中涉及《明報》的廣告費用是13.3萬元,《蘋果日報》廣告費是12萬元。 戴耀廷曾於2016年2月提出「雷動計劃」,爭取非建制派在當年的立法會選舉取得過半議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