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下月开会 拟将反外国制裁法纳基本法附件三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人大常委会下月开会 拟将反外国制裁法纳基本法附件三

全国人大常委会8月17日至20日在北京召开,议程包括审议增加香港、澳门《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草案,消息人士指,涉及将《反外国制裁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内。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指,把《反外国制裁法》纳入附件三,让中央在有需要时可以依照法律有系统地、多手段地和强力地反制外国对香港的制裁,可以指令香港配合中央的战略对外国进行反制。


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6月通过《反外国制裁法》,共有16项条文,列明如果外国违反国际法等,以各种借口对中国进行打压,对中国公民组织采取歧视性限制措施,干涉中国内政,中国有权采取相应反制措施,包括不发签证、不准入境,注销签证、驱逐出境,查封及冻结在中国境内的各类财产,禁止或限制中国境内组织、个人与他们进行交易、合作等。

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执行或协助执行,外国国家对中国公民、组织采取的歧视性限制措施,否则可被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如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执行、不配合反制措施,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刘兆佳指,法律纳入附件三后,外国对香港制裁时会有多一重顾虑,对香港有一定保护作用,也减少外国通过制裁香港来打击中国的诱因。至于是否由本地立法实际,他指不需要,因中央享有制裁外国的决定权,特区政府主要是执行者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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