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国安法案 被告唐英杰今求情明宣判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首宗国安法案 被告唐英杰今求情明宣判

首宗国安法案件,被告唐英杰被裁定煽动分裂国家及恐怖活动罪成,法庭今日听取求情。唐英杰登上囚车,离开荔枝角收押所,前往高等法院出席聆讯。国安法三名指定法官裁定唐英杰煽动分裂国家及恐怖活动罪成,今日会听取求情明日宣判。

根据《港区国安法》,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最高可判囚5年至10年,而恐怖活动罪最高可判囚终身。

代表英杰登的资深大律师郭兆铭求情时指,今次是首宗涉及国安法的案件,已向公众清楚显示,违反法例会引致严重后果,唐英杰本人亦已经明白,希望法庭能考虑案件情节不严重,他只是鲁莽地驾驶插有旗帜的电自行车经过港岛,属一般性的煽动,没有针对性。

郭兆铭又指,被告其间有尝试避开警方防线,最后导致有警员受伤,但被告的伤势比警员重,这亦是他咎由自取,希望法官能采用国安法中“情节较轻”的量刑标准,即约3至10年监禁,而被告的两项控罪,都是出于同一事件,希望刑期能同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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