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起底條例再審議 議員關注保障範圍
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就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草案展開逐條審議階段,部分議員關注,「起底」行為刑事化條例列明,如果有人未經批准披露當事人的個人資料,有意圖或罔顧導致當事人及家人蒙受傷害,即屬違法,當中「家人」的定義不夠廣闊,未有涵蓋同居人士。亦有議員認為,部分「起底」個案牽涉當事人的同事,建議法例擴大保障範圍。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表示,條例所列明的「家人」是採用現有法例的定義,保障範圍合適,若涵蓋面太寬,執行上會有難度,根據反修例運動期間的經驗,較多「起底」個案是牽涉家人。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則指,如果「起底」範圍牽涉當事人家屬以外人士,可以被視為獨立個案審視,不影響執法行動。
經民聯議員張華峰憂慮條例的定罪門檻模糊及抽象,難以證明涉案人是「企圖」透過「起底」令當事人受傷害,形容不少「起底」的人士都很狡猾,舉例有帖文聲稱要慶祝某人生日,披露當事人的地址,鼓勵大家送上蛋糕,相關情況很難判斷是善意抑或惡意披露他人資料。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表示,難以一概而論,要視乎實際情況,最主要都是視乎涉案人的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