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太子站外藏武器驾车撞警车 分别判囚8周及8个月
![](https://i0.wp.com/uniquemedia.hk/main/wp-content/uploads/2021/08/C-DRIVE-210813-11.jpg?fit=1024%2C645&ssl=1)
两名男子被控去年4月30日晚上有人在港铁太子站外献花期间,驾车撞向警车,被控阻差办公及管有攻击性武器等罪成,两人分别判囚8周和8个月。
案发在去年4月30日,当晚有市民在太子站外献花,首被告陈栋材驾车,驶至洗衣街附近被截查,被指开车撞向警车遭制服,阻差办公及危险驾驶罪成;同车的曾焌熙则被搜出一把可拆除金属管的伸缩伞,他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成。
裁判官香淑娴指,首被告背景良好,有反省和悔意,两项控罪共判囚8周,停牌半年。至于次被告,裁判官批评他无悔意,涉案雨伞可严重伤害他人,考虑到其未婚妻早前流产,减刑至监禁8个月,辩方申请保释等候上诉刑期被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