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以涉宣揚恐怖活動罪拘4港大學生 批美化恐佈主義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警以涉宣揚恐怖活動罪拘4港大學生 批美化恐佈主義

警方今早拘捕4名香港大學的學生,他們包括港大學生會幹事、評議會會員,各人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第27條,干犯宣揚恐怖活動罪,案件涉及港大學生會評議會上月7日曾經通過動議,「深切哀悼」和「感激」自殺身亡的七一刺警案疑犯,4名被捕人士均有與會,並有發言及擔任職務。

消息指,被捕者分別是前學生會會長郭永皓、評議會主席張敬生、前文學院學生會外務副主席容頌禧和前李國賢堂學生會代表杜林丞亨。

香港大學表示案件正在調查中,目前不適宜評論。警方說,有人在會議上宣揚恐怖主義,並在會議前默哀,又對刺警者有很多讚揚、辯解。警方說,有關動議令人咋舌,合理化、美化、光榮化恐怖主義,及無差別襲擊,鼓勵做自殺行為,同社會道德標準全不相乎,有關組織在通過動議後,亦急不及待向公眾發放。

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說,當日學生會評議會的會議有網上直播,會議過程公開,會議並通過一項議案,之後再透過兩個學生會屬下的社交平台對外發放,內容談及恐怖主義、讚揚和辯解等,已經構成案件所需要的元素。

李桂華說,如果有警員被人隨意用刀襲擊,很多外國例子都是以反恐條例處理,而在7.1刺警案後,亦有不同官員說事件可能是恐襲,市民應有意識,有關事件可能是恐襲。被捕人士在會議中講出對事件及政治的看法及要求,有觸及恐怖主義的元素,警方有足夠證據作出拘捕。

李桂華又說,被捕4人曾在會上發言,至於與會其餘人士,有約30人投票贊成通過議案,亦有人投棄權票等,警方將接見這些與會者,了解他們在會議中的角色及投票的理由等,警方希望盡快解決事情,令學生回復正常生活。

對於社會是否不能再談論這宗案件,李桂華說並非不可談論,但若在過程中藉機宣揚恐怖主義,包括讚揚疑兇、形容對方是勇士、有勇氣、為社會做了些事情等,就很可能違法。至於死者亦並非不可悼念,但若悼念涉及美化殺人恐怖活動及自殺式襲擊就不可以。

至於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在事後撤回動議,李桂華說執法者選擇不多,有人犯法便要處理,如果見到犯法不執法便是瀆職,案件日後如何處理,由法庭決定。

警方國安處人員上月16日曾根據法庭手令到港大調查和搜證。港大早前亦已要求學生會遷出會址,並禁止所有參與會議的學生進入校園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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