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4學生被控宣揚恐怖主義案 押後至下月再訊
香港大學生4名學生被警方國安處拘捕及通宵扣查後,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各被控一項宣揚恐怖主義罪,並以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作為交替控罪。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審理,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8星期,指需時檢視檢獲的9部手提電話及影片等證物。辯方反對,法官最終決定批准押後在10月15日提堂,期間在下月14日聆訊,檢視搜證進度。
案件涉及港大學生會評議會上月通過動議,「深切哀悼」和「感激」自殺身亡的七一刺警案疑犯。4名被告年齡18至20歲,分別是前港大學生會會長郭永皓、評議會主席張敬生、前文學院學生會外務副主席容頌禧,和前李國賢堂學生會代表杜林丞亨。
控罪指,他們在7月7日,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7條,宣揚恐怖主義;而作為交替控罪的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就指4人在同一日子,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意圖使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