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未有表决将《反外国制裁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全国人大常委会未有表决将《反外国制裁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今早在北京闭幕,新华社报道,会议表决通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个人信息保护法、监察官法、法律援助法、医师法、新修订的兵役法等法案和决定,但未有提及表决增加港澳《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草案。

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表示,今次常委会会议有审议增加港澳《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草案,但委员长会议决定暂时不表决,会继续对有关问题进行研究。他相信,做法能令《反外国制裁法》更有效果。

人大常委会今年6月通过《反外国制裁法》,法例列明,任何组织和个人不执行、不配合实施反制措施的,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部分金融界忧虑,若果在港外资银行执行外国制裁令,会违反《反外国制裁法》。

行会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指,考虑到本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有很多外资银行在港营运,本地立法条文和细节有一定调较空间,并可保留弹性,相信政府会厘清执行细节,可减低业界面对的不确性。

汤家骅认为,本届立法会剩下两个多月任期,要完成《反外国制裁法》立法有困难,暂时亦看不到有逼切性,要用特殊程序处理,如果下个会期开展工作,相信会有足够时间咨询各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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