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及领导鱼蛋革命4周年示威暴动 22岁青年判囚3年
一名男子承认去年1月26日,在旺角参与鱼蛋革命4周年的暴动及非法集结,于区域法院被判囚3年。
被告为22岁的黎嘉豪,他由囚车押送到法院应讯,案情指被告于去年1月26日旺角警民冲突中,他与约30名示威者在砵兰街及亚皆老街交界与警方对峙,被告又与其他人用椰子扔警员,他承认非法集结及暴动罪。
法官姚勋智判刑表示,就暴动控罪,被告是领导角色,判刑必须具阻吓性,考虑被告坦白认罪,判处3年监禁。至于非法集结罪,被告同样有领导角色,判囚20个月,两罪刑期同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