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以违反恐条例起诉10名黑暴明提堂 最高可判囚终身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律政司以违反恐条例起诉10名黑暴明提堂 最高可判囚终身

由前年反修例黑暴动乱至去年初期间,警方侦破多宗黑暴极端暴力组织和个人涉及炸药和真枪实弹案,由于案发时本港仍未实施港区国安法,有关案件被告的原控罪未能反映罪行的严重性,当中涉及不同案件的10名被告,律政司将会被改控可以最高判处终身监禁的《反恐条例》控罪,明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再提堂。

根据司法机构日前更新的案件审讯表,律政司首次引用《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反恐条例》)检控其中10人“对订明标的的爆炸的禁制”罪名。他们分别为黄振强、吴智鸿、 张俊富、张铭裕、严文谦、苏纬轩、 彭军壕、李家田、赖振邦和许湛荣,他们涉嫌违反香港法例第575章 《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的“对订明标的的爆炸的禁制”罪,更被加控“串谋谋杀”罪。

而同样涉及相关案年的余下3人,包括钟雪莹、蔡凯明和陈玉龙,就分别被控无牌管有枪械或弹药, 以及协助和教唆制造爆炸物等,暂未加控违反反恐条例的罪行。

在新控罪下,本身已有多项控罪在身的13名被告,将在9月6日下午在东区裁判法院提讯,其中报称工程人员的被告吴智鸿,原被控于2019年12月8日在香港,与黄振强、张俊富、张铭裕、严文谦、苏纬轩、彭军壕、蔡凯明、李家田、赖振邦、许湛荣及其他人,串谋非法及恶意伤害香港警务人员,意图使其身体受严重伤害。

吴智鸿另被控同日在北角一个屋苑单位内,无牌管有一支手枪、4个弹匣及总共106发子弹。控方已决定将串谋伤害警员及无牌藏械的控罪交付高院审理,有关交付程序的聆讯也排期在9月6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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