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周五起安排區議員宣誓 無效者即時停發薪津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政府周五起安排區議員宣誓 無效者即時停發薪津

政府宣佈由本周開始陸續安排區議員宣誓,已按法例委任民政事務局長徐英偉擔任監誓人,今日起會分4批邀請在任區議員宣誓,其中首批宣誓的是港島區區議員,本周五會在北角社會區堂進行宣誓儀式。

民政事務局長徐英偉表示,宣誓過程簡單直接,期望完成流程後即日可發新聞稿,列出符合要求的議員,如果有問題會再跟進,形容區議員「平生不作虧心事,半夜敲門也不驚」。不過如果任何人涉及違法行為,有需要會轉介執法部門跟進。他又指,如果區議員被裁判失去資格,政府會由當日起停止發放酬金、津貼及開支,不同宣誓場境會有不同法例應對,政府會按宣誓聲明條例的正負面清單,判斷宣誓是否有效。

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指出,宣誓過程需確保真誠莊重,區議員逐一在國旗區旗前宣讀誓言,並要遵守衣着等場合規定。宣誓後不會即時公布是否有效,當局會事後通知宣誓有效的區議員,如不能完全信納,會有機會供宣誓人申述,監誓人可徵求法律意見後再判斷。

林鄭月娥指,現時全港仍有211名在任區議員需宣誓,強調宣誓有法律約束力,如果虛假宣誓或違反擁護效忠內容,需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林鄭月娥說:「在宣誓完畢後,我們不會即時公布宣誓是否有效,會盡快在宣誓儀式過了後,再通知宣誓有效的區議員,他已進行有效宣誓,會繼續擔任特區的區議員。至於有一些宣誓令我們有懷疑,不能完全信納效忠及擁護,亦會給機會他們申述,再由監誓人作出判斷,有需要時監誓人可以徵求進一步法律意見,來支持最終的決定。」

林鄭月娥又回應全國僑聯副主席盧文端指,假如民主黨阻止成員參選,可能違反國安法的文章,指是否違反港區國安法要視乎法律及證據,如有人意圖影響或煽動破壞選舉亦是罪行,但同樣要按法律行事。林鄭月娥重申,中央及特區政府從來不要求政治體制清一色,包括批判政府在內的不同立場人士,只要符合效忠擁護要求都可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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