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周五起安排区议员宣誓 无效者即时停发薪津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政府周五起安排区议员宣誓 无效者即时停发薪津

政府宣布由本周开始陆续安排区议员宣誓,已按法例委任民政事务局长徐英伟担任监誓人,今日起会分4批邀请在任区议员宣誓,其中首批宣誓的是港岛区区议员,本周五会在北角社会区堂进行宣誓仪式。

民政事务局长徐英伟表示,宣誓过程简单直接,期望完成流程后即日可发新闻稿,列出符合要求的议员,如果有问题会再跟进,形容区议员“平生不作亏心事,半夜敲门也不惊”。不过如果任何人涉及违法行为,有需要会转介执法部门跟进。他又指,如果区议员被裁判失去资格,政府会由当日起停止发放酬金、津贴及开支,不同宣誓场境会有不同法例应对,政府会按宣誓声明条例的正负面清单,判断宣誓是否有效。

林郑月娥出席行政会议前指出,宣誓过程需确保真诚庄重,区议员逐一在国旗区旗前宣读誓言,并要遵守衣着等场合规定。宣誓后不会即时公布是否有效,当局会事后通知宣誓有效的区议员,如不能完全信纳,会有机会供宣誓人申述,监誓人可征求法律意见后再判断。

林郑月娥指,现时全港仍有211名在任区议员需宣誓,强调宣誓有法律约束力,如果虚假宣誓或违反拥护效忠内容,需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林郑月娥说:“在宣誓完毕后,我们不会即时公布宣誓是否有效,会尽快在宣誓仪式过了后,再通知宣誓有效的区议员,他已进行有效宣誓,会继续担任特区的区议员。至于有一些宣誓令我们有怀疑,不能完全信纳效忠及拥护,亦会给机会他们申述,再由监誓人作出判断,有需要时监誓人可以征求进一步法律意见,来支持最终的决定。”

林郑月娥又回应全国侨联副主席卢文端指,假如民主党阻止成员参选,可能违反国安法的文章,指是否违反港区国安法要视乎法律及证据,如有人意图影响或煽动破坏选举亦是罪行,但同样要按法律行事。林郑月娥重申,中央及特区政府从来不要求政治体制清一色,包括批判政府在内的不同立场人士,只要符合效忠拥护要求都可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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