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稱支聯會屬外國代理人 法庭上將展現理據
保安局長鄧炳強表示,早前按港區國安法將支聯會定義為外國代理人,發出通告要求交代組織資料。他指外國代理人的定義,是受外國政治團體金錢資助,為外國利益活動,至於支聯會有無相關行為,公眾應該可以看清楚。
他又指由於不排除有刑事檢控,因應未能交代詳情,相信如有審訊,可以在法庭看清事實。
鄧炳強指,任何人不按國安法交出相關資料,警方必定會迅速追究及執法。至於支聯會常委提出司法覆核,他指與警方執法並無衝突。
另外,鄧炳強又指,早前壹傳媒宣布清盤的公告有多個謬誤,強調當局的檢控書,已清楚交代檢控原則及內容,相信在審訊時可清楚交代,例如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聯同一名外國人指示他人勾結外國勢力的情況。他又指,財政司已就壹傳媒的運作委任審查員審查,執法部門亦正進行刑事調查,決定有無需要進一步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