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学生前年示威图抢警枪 判监4年9个月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19岁学生前年示威图抢警枪 判监4年9个月

前年上水广场的反修例示威活动中,参与暴动和企图抢走警员霰弹枪的19岁男学生,在区域法院判监4年9个月。

法官姚勋智判刑时指,暴动是严重罪行,被告罔顾法纪,担当前线角色,如果警员的枪不是已被锁上,后果将不堪设想,判刑已考虑到被告无犯罪纪录,重犯机会低。

警方表示,欢迎法庭判刑,指判刑反映案件严重性及暴力程度,有足够阻吓力,希望市民切勿以身试法。警方不容忍暴力违法行为,必定会果断执法,追究到底,保障市民生命财产。

警方又指,事件中被告企图抢枪,由于追捕过程混乱,出现情况是在所难免,但警方对保管枪械有足够指引及支援,亦会提示前线警员要提高警觉性。

宋程慧(中)回应判刑时,呼吁年轻人不要以身试法。

大埔警区总督察宋程慧回应判刑时说,被告案发时多次使用暴力,又引述法官判刑时指,被告行为罔顾法纪,是主动参与前线暴动,有份袭击无辜受害人,而年纪轻不是减刑因素。她呼吁年轻人不要以身试法,重申警方不容许任何暴力违法活动,对违法暴力行为,必定追究到底。

宋程慧又说,案发时抢枪及追捕过程非常混乱,警方在保管枪械及员工训练,有足够支手援,会尽力透过警员训练及演习,加强警员警觉性。

案发在前年12月28日,被告陈镇显被指在上水广场外行人天桥和2楼大堂抗拒2名警务人员,企图抢走警员的霰弹枪,警员作供时指,被告的手指一度碰到枪的扳机位置连拉3下,但未能成功开枪。被告早前承认拒捕罪,再被裁定暴动和企图无牌管有枪械罪成,但袭警罪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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