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1游行非法集结 7人认罪判囚6个月至1年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去年7.1游行非法集结 7人认罪判囚6个月至1年

去年七一游行案,8名民主派人士分别被控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其中7人认罪,在区域法院被判囚6个月至12个月不等。案中余下1名被告、前东区区议员陈荣泰早前不认罪,他的案件押后至明年6月开审。

案中7名被告,分别是陈皓桓被判囚12个月;曾健成、胡志伟被判囚10个月;梁国雄被判囚8个月,徐子见、朱凯廸及邓世礼被判囚6个月。

法官游德康判刑时表示,涉及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的被告,是希望煽惑越多的人参与,考虑到被告曾健成及胡志伟的社会地位,他们的说话具有份量,能够煽动他人,即使社会情况已经稳定,但当时在《香港国安法》通过后,气氛不稳,有发生暴力的风险,即时监禁是唯一适当的刑期。

就举行或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法官提到被告陈皓桓是领导角色,相信若非警察到场,整个集结的时间会更长,即使被告希望举行和平非暴力的集会,但他们知道2019年示威是有发生暴力的风险。

法官又表示,考虑到部分被告在案中角色较小,他们的健康情况及对社会的贡献,他们的刑期获得扣减。

3名被告陈皓桓,朱凯廸及梁国雄目前正就其他案件服刑。法官表示,考虑到本案与他们其他案件的案发时间相近等因素,决定他们在本案的部分刑期,要与原本的刑期分期执行。陈皓桓总刑期为21个月、朱凯廸总刑期为8个月、梁国雄总刑期为2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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