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向北京反映国殇之柱处理问题 港府不作评论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丹麦向北京反映国殇之柱处理问题 港府不作评论

“国殇之柱”创作者高志活声称,丹麦外交大臣科弗德已发表声明,就香港大学要求移走“国殇之柱”的事指出,虽然丹麦政府无权决定其他国家的大学选择展示什么艺术品,但和平表达意见的自由是基本人权,并已向北京当局反映意见。

港府回应指,不评论个别机构或个人的行为,指个别行为会否触犯《港区国安法》,要视乎事实、相关的行为和意图、所得的证据等因素而定。政府发言人表示,香港所有机构、组织和个人,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亦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港区国安法》已清楚列出4类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所有元素,奉公守法的人士不会误堕法网。

另外,《华盛顿邮报》和路透社报道,美资律师行孖士打不会再代表港大,处理要求移走“国殇之柱”的事,但未有交代原因。孖士打的香港网站就未有相关公布。孖士打早前受港大委托向支联会发信,要求对方移走“国殇之柱”,之后受到抨击。多个组织联署要求孖士打解除代表港大的相关协议。高志活亦批评孖士打手法野蛮,有如“意大利黑手党”,认为应该退出。

全国政协副主席、前行政长官梁振英在社交网站连番发文,指孖士打由外国势力操控,在美国人的政治压力下“跪低”,将政治凌驾法律专业,是外部势力插手的结果。他呼吁香港的中资机构和资助大学等与孖士打割蓆,又认为孖士打在无合理辩解下,放弃代表港大,打击香港法律界的形象,港大可以向律师会投诉。

梁振英又指,“国殇之柱”被移走是天经地义,指物主在未有得到业主同意下将东西放在校园,港大将东西移走是合情合理合法,又指港大应该把“国殇之柱”放在孖士打律师楼门口。

律师会会长陈泽铭表示,律师为客户担任法律代表,有责任履行维护正确执行司法工作的角色,根据《香港事务律师专业操守指引》,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建基于律师能够在不受到外在或负面压力或利益所影响下,向当事人提供公正和坦率的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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