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8月觀塘區遊行 23歲男子承認暴動罪囚27個月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前年8月觀塘區遊行 23歲男子承認暴動罪囚27個月

一名23歲男子前年8月參與觀塘區遊行,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今日在區域法院判囚27個月。暫委法官認為,被告曾襲擊警員,但相信他是在社會氣氛影響下一念之差犯案。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許肇強判刑時指,遊行參與人數眾多,但只有20人與警方對峙,當中10人掟磚及用鐳射筆照射警員,暴動規模不大。法官接納被告是在被制服後,暴動才發生,沒有證據顯示被告事前知悉有示威者會使用汽油彈,只考慮被告被制服前的行為;同時也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有領導或鼓吹暴力,只是被捕時用竹枝敲打總督察的左前臂。

法官指出,遊行當日已封路,沒有對市民或警員造成傷亡及額外的財產損失,將量刑起點定在40個月,考慮到被告認罪及求情,終判入獄27個月。

案情指,報稱無業的被告謝灼華,前年8月24日於九龍灣偉業街近牛頭角警署參與暴動,他原被控的襲警罪則在法庭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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