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院一致裁定丁屋政策合法合宪 郭卓坚司法复核终极败诉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终院一致裁定丁屋政策合法合宪 郭卓坚司法复核终极败诉

终审法院驳回挑战新界丁权合宪性的上诉,一致裁定丁屋政策合法合宪。提出丁权问题司法复核的郭卓坚被判终极败诉。

法院认为,丁屋政策受到若干条法规以及《基本法》隐含但清楚的认可,相关权益完全建基于公法之上,政府是合法行使酌情权处理丁屋申请,权利亦属于《基本法》第四十条中“权益”一词的范围内。

对于上诉方指保障新界原居民合法传统权益的《基本法》第四十条,受《基本法》及《人权法案》有关反歧视条文所约束,终审庭并不认同,指出反歧视条文在原居民权益这项特殊议题上的应用,被第四十条排除在外。

法庭又指出,第四十条所指的“传统权益”,应参考1990年基本法颁布时的状况而决定,毋须追溯至1898年之前,只有新界原居民的男性后代符合丁屋资格的事实,是特区继承的体制的一部分,亦是《基本法》第四十条旨在保护的部分。

终审法院同时裁定,原讼庭裁定上诉人郭卓坚拥有提出丁权问题司法复核的资格及批出相关济助,是正确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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