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街露宿者遭驅趕清走物品 入稟小額審裁處向政府索償
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露宿的無家者,前年12月遭警方驅趕,物品被康文署人員丟棄,部份人稱遺失衣物、床褥、回鄉證及現金。11名無家者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政府索償,金額由2000多至1.3萬多元,案件早上提訊。
案件在小額錢債審裁處開審,其中七位通州街公園露宿者到法院出席聆訊,大部分要坐輪椅進入法庭,他們指,一名原本有份追討的露宿者上月已經離世。
協助無家者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吳衛東指,警方當天以滅罪為由驅趕無家者,但最後未有拘捕任何人,質疑是借機「清場」,而康文署事前並無依照《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在24小時前通知無家者執拾物品,批評是剝奪無家者權益。他又指,事件發生至今2年,原本14名入稟人中,1人去世,2人失去聯絡,希望法庭可還無家者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