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代美国队长”马俊文违国安法 判囚5年9个月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第二代美国队长”马俊文违国安法 判囚5年9个月

外号第二代美国队长的马俊文,早前被裁定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名成立,下午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5年9个月。

辩方今早求情时援引首宗港区国安法定罪的唐英杰案,指马俊文并非在特定的纪念日犯案,无任何暴力冲击行为,叫喊的口号并无实际意义,大部分时间都是单人活动,认为案件严重性,未达可判处5年以上刑期的“情节严重”情况。

法官陈广池就不表认同,指被告涉及20次事件,质疑为何觉得并不严重。 法官指被告毫无悔意 有层次宣扬港独 法官判刑时指,被告对行为毫无悔意,在短时间内一而再作出煽动分裂行为,主张把香港主权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抢过来,明目张胆在公众地方叫喊港独口号,展示标语,认为是有步骤、有层次地宣扬港独,以煽动者身份推波助澜。

法官认为被告煽动行为,是为了满足自我感觉良好,增加知名度,被告原本受政治人物激励参与政治活动,是被煽动者,但其后作岀煽动行为,有可能令其他人做岀激进行为,成为下一个被告,被告又多次贬损国安法,亦可能令其他人以身试法。

法官指判刑关键是有犯罪意图及行为 法官又指,不论被告有否使用武力,煽动内容有否得到其他人和应都不是关键,关键是被告有犯罪意图及犯罪行为,认为被告并非一时冲动,而是有备而来。

案情指30岁被告马俊文,在去年8月至11月,多次在街头及受访时公开宣扬涉及分裂国家的口号,违反港区国安法,是第二宗港区国安法定罪案件。控罪最高刑罚是监禁10年,由于案件在区域法院审讯,判刑上限是监禁7年。





You may also li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