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環前年7.28暴動 21人罪成下月判刑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上環前年7.28暴動 21人罪成下月判刑

前年上環爆發7.28暴動,20人被裁定暴動罪成,另有1人認罪,案件押後至下月4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看管。

區院法官陳仲衡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時表示,20人身處示威者防線的前排,向警方舉起雨傘、築起傘陣及投擲雜物等行為,會產生漣漪效應,令惡化的情況延續,甚至升級至衝突,各人均以主犯角色參與暴動。

他又說,案發時示威者的人數不斷上升,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持續,推進時示威者只是退守而未有散去,示威者之間互相照應,顯示懷有暴動罪所需「一同參與其中的意圖」的罪行元素。

24名被告年齡由18至40歲,他們被控前年7月28日與其他人參與暴動、襲警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其中1人認罪,其餘否認所有控罪受審,20人被裁定暴動罪成,3人暴動罪不成立,其中33歲文員及20歲理髮師另外分別被裁定襲警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名成立。

案件原本於7月審結,押後至今,等待終審法院上月處理有關暴動案的「共同犯罪計劃」原則的上訴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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