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环前年7.28暴动 21人罪成下月判刑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上环前年7.28暴动 21人罪成下月判刑

前年上环爆发7.28暴动,20人被裁定暴动罪成,另有1人认罪,案件押后至下月4日判刑,期间被告须还押看管。

区院法官陈仲衡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决时表示,20人身处示威者防线的前排,向警方举起雨伞、筑起伞阵及投掷杂物等行为,会产生涟漪效应,令恶化的情况延续,甚至升级至冲突,各人均以主犯角色参与暴动。

他又说,案发时示威者的人数不断上升,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持续,推进时示威者只是退守而未有散去,示威者之间互相照应,显示怀有暴动罪所需“一同参与其中的意图”的罪行元素。

24名被告年龄由18至40岁,他们被控前年7月28日与其他人参与暴动、袭警及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罪,其中1人认罪,其余否认所有控罪受审,20人被裁定暴动罪成,3人暴动罪不成立,其中33岁文员及20岁理发师另外分别被裁定袭警及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罪名成立。

案件原本于7月审结,押后至今,等待终审法院上月处理有关暴动案的“共同犯罪计划”原则的上诉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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