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稱所有籲投白票或杯葛選舉行為 皆屬違法
立法會換屆選舉下月19日舉行,廉署將動員800人負責監察及處理與選舉相關的投訴。廉潔選舉事務統籌趙汝達在電台節目上表示,任何人如果借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均屬非法行為,但他不會列舉例子,亦無法就個別情景作判斷,強調每宗個案牽涉不同的內容性質、對象及原因,若單憑簡單描述就作出評論,可能會誤導市民。
趙汝達否認廉署的執法標準不清晰,強調每條法例都有原則性條文,不會列出所有情景。 被問到市民在通訊軟件呼籲朋友不要投票,會否觸犯法例,趙汝達表示,要視乎通訊群組有多少人,難以一概而論,只能呼籲市民不要轉載有可能違法的內容。
至於傳媒報道有人呼籲投白票,傳媒本身需否承擔法律責任,趙汝達指,法例背後的精神是防止破壞及操控選舉的行為,因此要視乎相關行為的背後目的,有否構成煽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