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培忠父子被控串谋诈骗上市公司及证监会
廉署落案起诉詹培忠詹剑仑父子及另外一人,涉嫌就上市公司“买壳”交易串谋诈骗及“洗黑钱”。
控罪指时任上市公司亚洲资源大股东的詹培忠、董事会主席詹剑仑及另一被告王蓓丽,在2013至2015年,串谋诈骗亚洲资源及证监会,包括隐瞒与王蓓丽相关的一名商人,向詹培忠支付约2亿1千万,控制亚洲资源约7成半已发行股本,促使亚洲资源配售新股和可换股票据,以及股东特别大会通过决议。
另一控罪控告王蓓丽及有关商人,涉嫌处理案中金额4千2百万元的可换股票据的利益。
3人获廉署批准保释,下午在沙田裁判法院应讯,案件稍后转介区域法院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