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工会及记协就头条新闻遭投诉辱警提司法复核 部分败诉
记协及港台节目制作人员工会,就通讯局裁定港台节目《头条新闻》内容污蔑和侮辱警方,提出司法复核,获裁定部分得直,但通讯局有关侮辱警方的裁决仍然成立。
高等法院裁决指,去年2月的一集头条新闻,两个名为“无品芝麻官”及“惊方讯息”的环节,并无违反《电视节目守则》,有关个人意见节目须尊重事实及让多方面意见表达的规定;不过“惊方讯息”中,主持人身穿警队制服从垃圾桶弹出等情节,违法守则有关导致任何人遭憎恨畏惧,或受污蔑侮辱的条文。
上诉庭法官周家明认为,通讯局没有错误界定《头条新闻》为个人意见节目,裁定“惊方讯息”内容违反一般节目标准,即可能导致任何人或群体,基于社会地位等原因而遭人憎恨、畏惧、受到污蔑或侮辱的材料。
至于通讯局裁定节目没有尽量让多方面的意见得以表达,法官认为通讯局犯下原则性错误,应该考虑到港台曾经邀请警方回应,但警方没有理会,裁定复核部分胜诉。
法官又指,由于《头条新闻》已停播亦不见得会短期内重启,发还通讯局考虑无实际作用,因此不会下达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