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旺角非法集結罪成 21歲女子判囚3個月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前年旺角非法集結罪成 21歲女子判囚3個月

一名21歲女子承認前年在旺角參與非法集結,判囚3個月。被告鄭穎姿承認,前年12月1日在旺角彌敦道近豉油街交界參與非法集結。

裁判官崔美霞判刑指,案發的彌敦道是主要道路,聚集人士堵路令交通嚴重阻塞,情節嚴重,加上現場人士情緒高漲,形勢有機會惡化,行為嚴重威脅社會安寧,判刑需具阻嚇性,決定判囚3個月。

至於被告被搜出一支雷射筆,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方將不提證供起訴,交由法庭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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