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旺角非法集结罪成 21岁女子判囚3个月
一名21岁女子承认前年在旺角参与非法集结,判囚3个月。被告郑颖姿承认,前年12月1日在旺角弥敦道近豉油街交界参与非法集结。
裁判官崔美霞判刑指,案发的弥敦道是主要道路,聚集人士堵路令交通严重阻塞,情节严重,加上现场人士情绪高涨,形势有机会恶化,行为严重威胁社会安宁,判刑需具阻吓性,决定判囚3个月。
至于被告被搜出一支雷射笔,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控方将不提证供起诉,交由法庭存盘。
一名21岁女子承认前年在旺角参与非法集结,判囚3个月。被告郑颖姿承认,前年12月1日在旺角弥敦道近豉油街交界参与非法集结。
裁判官崔美霞判刑指,案发的弥敦道是主要道路,聚集人士堵路令交通严重阻塞,情节严重,加上现场人士情绪高涨,形势有机会恶化,行为严重威胁社会安宁,判刑需具阻吓性,决定判囚3个月。
至于被告被搜出一支雷射笔,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控方将不提证供起诉,交由法庭存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