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三人煽惑或参与6.4非法集结罪成 下周一求情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黎智英等三人煽惑或参与6.4非法集结罪成 下周一求情

去年6.4集会遭警方反对,多名民主派人士继续出席,其后被捕,当中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早上在区域法院被判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的集会罪成,邹幸彤和前记者何桂蓝,被判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会罪成,法官下星期一听取求情。

法官胡雅文在判辞指出,去年6.4晚会在疫情下不获批准,邹幸彤当日以支联会副主席身份在维园喷水池前接受传媒采访,并提到“不会让维园的烛光熄灭”,又在个人社交平台提到“今晚见”,认为她是隐晦地邀请群众参与6.4晚会。

至于黎智英,法官认为他当晚有份接受传媒采访,呼吁市民用自己的方法悼念,又说要燃起烛光,当晚他亦亲身出现在维园,反映他用行动争取公众关注及支持。

法官指,另一名被告何桂蓝当时携同一束白花及正燃点的蜡烛前往维园,有理由相信她是出于悼念6.4,警方当晚以扬声器多次要求在场人士离去,任何坚持前往维园的人都是出于对警方的蔑视及抗议。

案中另外5名被告包括前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前秘书蔡耀昌、前常委梁锦威、民主党前主席胡志伟,以及前立法会议员梁耀忠。他们早前分别承认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以及明知而举行未经批准集结等罪名,下星期一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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