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改委建议仲裁案律师 可有三种不同收费模式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法改委建议仲裁案律师 可有三种不同收费模式

港法律改革委员会发表《与仲裁结果有关的收费架构》报告,建议修例,容许律师在仲裁案件中采用“与结果有关的收费架构”,提高本港作为主要仲裁服务中心的竞争力。

报告建议,律师可与当事人订立三种不同收费模式,包括按条件收费,即在当事人的申索取得成果后,向律师支付一笔额外费用,金额由双方议定,或按原本收费的某个百分比计算。

另一种是按损害赔偿收费,即律师在当事人取得“财务利益”的情况下才可收费。最后一种是混合式收费,律师收取经折扣的费用,并在当事人取得“财务利益”后,再收取一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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