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立法会违特权条例 工党郭永健认罪判囚14日
工党主席郭永健承认去年于立法会内委会中,违反两项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监14日。
正就6.4集会案服刑的郭永健由囚车押到法院。控罪指去年5月8日立法会内委会举行特别会议,郭永健参与民主派抗议,抛下纸张并推跌保安,他承认藐视罪和抗拒或妨碍立法会人员罪。
但因对推跌保安员的案情有争议,裁判官最终裁定不能排除保安员是自行失去平衡而跌倒,但批评郭永健与保安多番拉扯,抛下大量纸张亦算袭击行为,导致会议延迟浪费公帑,需要判处阻吓式刑罚。两项控罪合共判监14日 ,与6.4集会案刑期分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