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保護兒童會虐兒案被起訴 兩被告准保釋明年2月再訊
香港保護兒童會虐兒案中兩名涉案女被告,各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再訊,裁判官批准兩人保釋。
控罪指,兩名分別23歲及44歲的被告,於本月17日在旺角砵蘭街「童樂居」襲擊兩名3歲男童。其中44歲被告在控辯雙方交代保釋條件期間低頭哭泣。
裁判官鍾明新批准兩人保釋候審,條件包括交出一萬元保釋金;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不得進入「童樂居」及騷擾院舍人員,亦不得參與照顧兒童工作,每星期要到警署報到兩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