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理大围城期间于佐敦暴动 9男女被告罪成候判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前年理大围城期间于佐敦暴动 9男女被告罪成候判

前年11月暴徒占据理工大学,与警方爆发严重冲突期间,9名男女被控在理大校园附近的佐敦道拔萃女书院外参与暴动,他们早前否认控罪,今日在区域法院被裁罪成,案件押后到明年1月15日求情及判刑,全部被告还押候判。

法官林伟权裁决时表示,案发时现场示威者向警方投掷砖头及燃烧弹,是破坏社会安宁的暴力行为,构成暴动。另有示威者手持燃烧弹等攻击性武器,令人相信他们很快会使用有关物品攻击目标,相当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公私财产损毁,构成迫切的破坏社会安宁的暴力,现场的非法集结成为暴动。

法官表示,9名被告均蓄意装备自己到场参与暴动集结,并非刚巧路过或旁观,他们逃走前知道自己身处暴动现场,但不理会警方发射的催泪弹及警告而留下,继续成为暴动人群一分子,借此壮大暴动人群的声威,鼓励及支持作出非法集结行为及破坏社会安宁的暴力行为,暴动人群恃着人多势众行事,被告们参与其中。

法官提到,案中第6被告梁嘉星管有剪刀及打火机燃料,肯定是打算在暴动中制造燃烧弹或纵火,以及作出掘砖等暴动相关非法行为;第9被告詹隆享管有六角匙及扳手,肯定是打算拆掉路边栏杆或路牌,裁定两人管有攻击性武器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罪成。

9名被告分别是陈国威、陈子谦、江镜棠、陈霆堃、黄适哲、梁嘉星、曾倩仪、邓锦乐及詹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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