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环7.28暴动案 21人分别判囚30个月至42个月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2019年上环7.28暴动案 21人分别判囚30个月至42个月

在上环于2019年7月28日晚上发生的暴动案,当中21名被告,20人早前经审讯后裁定暴动、袭击等罪成,1人认罪,区域法院今日进行判刑,各被告分别被判入狱2年半至3年半。

法官陈仲衡宣判时表示,暴动是有预谋,规模大,参与人数远多于警察,又忽视警方呼吁离开,继续留在暴动现场,对公众带来滋扰,威胁人身安全,令原本已撕裂的社会更撕裂。

有被告求情指,7.28的暴动是源于对7.21元朗袭击事件及警方处理方式的不满,法官认为不能以一宗暴动案,来解决另一宗暴动。他指暴力不能解决问题,只会引发更多的社会问题,被告不能因为一己初心而不择手段,因和平手法无法达到诉求就诉诸暴力。

法官指,大部份被告是20多岁的年轻人,背景及品格良好,会酌情扣减刑期,但年轻不是借口,判入教导所不能反映暴动严重性,即时监禁是唯一选择。

法庭判案中13名被告监禁3年半,1人认罪扣减3分1刑期,被判监禁2年半。另外7人因初犯,参与程度低,逗留时间短,被判监禁3年1个月,当中1人袭警罪成加刑1个月。

案情指,被告当日在西边街和皇后街之间近德辅道西一带参与暴动,这单暴动案分拆成3宗案件处理,已全部完成审讯,一共36人暴动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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