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泽指中央对特区高度自治权具有监督权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徐泽指中央对特区高度自治权具有监督权

全国港澳研究会主办一国两制下香港民主发展研讨会。会长徐泽重申,香港民主发展是由中央主导,而中央对特区享有高度自治,具有监督权。副会长王振民批评,假如香港盲目追求西式民主,将破坏社会发展。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长徐泽说:“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都对中央负有责任关系。而最大的责任关系,是行政长官必须就执行基本法,和依照基本法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的其他法律,对中央政府负责。这表明,中央作为授权者对特别行政区行使的高度自治权,具有监督权。”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王振民:“妄图全面引进西式民主,实践证明此路不仅不通,而且危害深重、后患无穷。如果顺着这条路走下去,可以想像香港的今天和明天会是什么样子,大批反中乱港份子进入立法会和选委会,行政长官自然就是他们的人,立法权、行政权,乃至香港的管治权全部丢失,揽炒的目标即可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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