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7.1时代广场内掷钢柱图伤警员 女广告编辑判监2年7个月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前年7.1时代广场内掷钢柱图伤警员 女广告编辑判监2年7个月

一名女子2020年7月国安法生效之后,在铜锣湾时代广场,将排队用的拉带钢柱,从3楼掷到2楼,企图令警员受伤,早前被裁定企图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高空掷物及盗窃罪成,早上在区域法院判监2年7个月。

法官陈广池判刑时指,案发在《港区国安法》实施后,被告的行为明显是挑战政府权威,针对警方的掷物行为,亦是挑战和打击执法人员公权力,虽然案中无人受伤,但案件的严重性,足以判处阻吓性刑罚,令人不会效法。

法官又认为被告无悔意,但考虑整体量刑原则,判处其中两项罪行的刑期同期执行;至于被告由餐厅盗走钢柱的罪行,虽然餐厅不予追究,但钢柱已经损毁,法官因此要求被告于3个月内,向餐厅赔偿1000元。

辩方在判刑前表明不作求情。 36岁的被告杨迎曦,报称任职广告编辑,她被指在前年7月1日犯案,企图导致前警务处处长邓竟成的儿子、总督察邓智兆及另一警长严重受伤,并损坏平面指示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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