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貼殺警暗示言論 男子藐視法庭判監21日准緩刑
一名任職健身教練的男子,2019年11月在社交媒體貼文,暗示想殺死涉及西灣河開槍事件的警員,涉嫌違反高等法院,禁制發布及煽動使用暴力的臨時禁制令。他承認藐視法庭,上午在高等法院被判監21日,緩刑1年。
法官高浩文在判刑時指,發表煽動暴力言論的性質,較「起底」更嚴重,即時判監是合適刑期,但考慮到答辯人承認責任,加上案件被律政司拖延提控時間長達超過2年,因此最終判處緩刑,被告須支付18萬元訟費。法官又對律政司拖延案件表示失望。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行動組)總督察鄭澤仁(見上圖)表示歡迎法庭裁決,相信起到阻嚇作用,他表示警方尊重市民自由發言的權利,但如果在網上作岀違法行為或煽動暴力的言論,警方必定會嚴正執法。
案情指,35歲答辯人宋浩德,在社交媒體發文貼上西灣河開槍的警員照片,又在寫上「希望今晚會見到有黑警死」的字句。警方在前年2月決定,不刑事檢控答辯人,但律政司延至去年10月再提出民事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