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披露廉署受查人身分 罪成判监禁4个月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林卓廷披露廉署受查人身分 罪成判监禁4个月

民主党立法会前议员林卓廷涉嫌披露时任元朗警区助理指挥官游乃强在2019年元朗7.21事件中被廉署调查的消息,经审讯后被裁定3项披露受调查人身分罪罪成,判监4个月。

案件在东区裁判法院审讯,林卓廷早前否认控罪。他被控分别在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21日及7月16日,明知或怀疑有正在进行干犯条例所订罪行而进行,而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向公众或部分公众披露该受调查人的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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