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稱23條立法下半年提交立法會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保安局今年下半年將會向立法會提交《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以落實《基本法》第23條本地立法,會在上半年諮詢公眾,並將廣納民意、公開透明,諮詢後交由法律草擬專員正式草擬。
鄧炳強接受電台訪問時指出,基本法23條涵蓋的7類罪行,其中兩項包括「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進行政治活動」,以及「香港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保安局會檢視是否擴闊現行法例中「政治性團體」的定義,例如現時《社團條例》有定義何謂政治團體,包括政黨、宣稱政黨,或有組織的功能主要在於選舉的宣傳或預備選舉,但看到2019年起,很多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組織,未必只在上的定義當中,因此現正在檢視,是否要將政治團體定義擴闊。
鄧炳強又指出,必須研究23條本地立法是否需要具有「域外效力」,對境外的危害中國國家安全行為,行使刑事管轄權。他說:「域外權力是一定要考慮的其中一個重點,因為《香港國安法》有域外效力,因此我們草擬23條時會考慮這點。」
展望未來一年的工作時,鄧炳強說要預備今年3月行政長官選舉,防範孤狼式恐怖小組在重要日子威脅安全,各支紀律部隊都會參與;另外,還有訂立網絡安全法例、推動智慧監獄、海關引入大數據及人工智能協助執法、加強支援海外遇事港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