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尖沙咀8.11暴动案  8被告判监3年半到3年9个月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反修例尖沙咀8.11暴动案  8被告判监3年半到3年9个月

10名男女被控于2019年在尖沙咀参与暴动,区域法院早前裁定其中9人暴动罪名成立,其中8人早上分别判监3年6个月至3年9个月。

法官判刑时指,虽然没有证据显示各被告有直接参与暴动,但各人有鼓吹他人参与,亦蓄意装备自己到场,无理会警方警告,在指定时间前离开现场,因而构成暴动。各被告量刑起点3年9个月,法官考虑其中5人求情理据,包括年龄、家庭状况及个人背景等,扣减3个月刑期,另一名被告因收押所有人染疫缺席聆讯,押后至4月12日判刑。

案情指,4男5女被告2019年8月11日晚上,在尖沙嘴柯士甸道及堪富利士道之间的弥敦道,与多名示威者占据行车线及栢丽大道一带,在警方驱散时被截停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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