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隊修改入職要求 本港永久居民不須住滿7年可投考
警方後日起取消警員、見習督察及輔警在港要至少居住7年的入職要求,申請人只要是香港永久性居民要求就可以投考。警方解釋今次調整是經定期政策檢討而作出,令入職要求同其他紀律部隊看齊,預期新調整可以吸引更多在內地或海外長年讀書或生活的永久性居民投考。
警隊人事部招募組警司陳純青說,過去數年,每年平均有約34名申請者因為未能滿足住滿7年要求,而未能加入警隊。去年亦有一成半向招募組查詢的投考問題,同居留要求有關。他指,今次調整不會影響警隊對投考者的語言要求,在面試時仍以粵語進行、筆試時使用英語,學歷及語言能力要求不變。
陳純青又表示,在招募過程中,警隊會評估投考者對香港的認識、是否符合警隊價值觀、性格、個人質素等,達到要求才會受聘,不會影響服務質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