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参与攻击尖沙咀警署 暴动罪成判监42个月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男子参与攻击尖沙咀警署 暴动罪成判监42个月

23岁男子郭嘉辉,参与2019年8月11日在尖沙咀的一场示威,早前被裁定暴动罪成,今日在区域法院判监42个月。

被告郭嘉辉与同案另外8人,被控于2019年8月11日在尖沙咀一带参与示威,堵路掷物阻塞警署出入口,经审讯后裁定暴动罪名成立,同案的8名被告已于上月被判囚42至45个月。
辩方求情指,案发时21岁的被告,去年获取屋宇设备学士证书,打算服刑期间攻读工程学硕士课程,期望尽力做个有用的人,贡献社会。被告在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学院的教师赞扬他善良,做事全力以赴,相信将来必有一番作为;其上司亦给予高度评价,指被告入世未深,判断错误,受网上假消息影响,未经深思熟虑便参与暴动。

法官游德康判刑时说,示威者案发时投掷两枚汽油弹及砖块,又用雷射光照射警方,并将催泪弹掷回警署,导致一名警员受伤。法官指出,攻击警署是本案严重之处,超越了表达诉求的界线,直接挑战警方执法行动,间接挑战香港法治。考虑到被告在审讯期间一直努力不懈、孜孜不倦,相信他可以在行内有所作为,因此作出有关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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