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加控多一項欺詐罪 與壹傳媒前高層同出庭拒認罪下周二再審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黎智英被加控多一項欺詐罪 與壹傳媒前高層同出庭拒認罪下周二再審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及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的租約,向科技園隱瞞容許力高顧問公司使用壹傳媒大樓,接收近1980萬元租金收入,被控欺詐罪,案件早上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修訂控罪,黎智英被加控多一項欺詐罪,2名被告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二再審,以便控辯雙方商討控罪內容。

正在服刑的黎智英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他與另一被告黃偉強被控欺詐罪,兩人均不認罪。辯方指,控方修訂了開案陳詞,要求解釋控罪範圍及被告與律師在商業程序的溝通,為何成為指控基礎。控方回應指不影響罪行詳情,會作出書面解釋。

同案另一名被告,壹傳媒營運總裁周達權所涉的欺詐罪會分案處理,案件押後至7月21日再提訊。黎智英被加控的欺詐罪,涉及在1998年4月至2015年12月,串同他人隱瞞科技園公司,違反租約,容許黎智英持有的一間顧問公司使用壹傳媒大樓。

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二再審,預料審訊25日。控方將傳召10至15名證人,控罪指被告違反地契,使用將軍澳工業邨地段,並隱瞞科技園公司,令與黎智英相關公司獲利或有相當可能,導致科技園公司蒙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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