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加控多一项欺诈罪 与壹传媒前高层同出庭拒认罪下周二再审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黎智英被加控多一项欺诈罪 与壹传媒前高层同出庭拒认罪下周二再审

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及行政总监黄伟强,涉嫌违反将军澳工业邨的租约,向科技园隐瞒容许力高顾问公司使用壹传媒大楼,接收近1980万元租金收入,被控欺诈罪,案件早上在区域法院开审。控方修订控罪,黎智英被加控多一项欺诈罪,2名被告否认控罪,案件押后至下星期二再审,以便控辩双方商讨控罪内容。

正在服刑的黎智英由囚车押送到区域法院,他与另一被告黄伟强被控欺诈罪,两人均不认罪。辩方指,控方修订了开案陈词,要求解释控罪范围及被告与律师在商业程序的沟通,为何成为指控基础。控方回应指不影响罪行详情,会作出书面解释。

同案另一名被告,壹传媒营运总裁周达权所涉的欺诈罪会分案处理,案件押后至7月21日再提讯。黎智英被加控的欺诈罪,涉及在1998年4月至2015年12月,串同他人隐瞒科技园公司,违反租约,容许黎智英持有的一间顾问公司使用壹传媒大楼。

法官将案件押后至下周二再审,预料审讯25日。控方将传召10至15名证人,控罪指被告违反地契,使用将军澳工业邨地段,并隐瞒科技园公司,令与黎智英相关公司获利或有相当可能,导致科技园公司蒙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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