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公布 中港合拍影视剧最高可获300万元人民币支助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发布《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专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在文创产业方面,由前海企业作为制作方的香港与内地合拍影视剧,最高可给予300万元人民币支持。
《办法》覆蓋会计、评估、咨询、工程服务、文化创意、会展、人力资源、知识产权服务8类行业。新设立或新迁入前海的港资专业服务业机构,包括港澳人士发起设立或担任合伙人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工程建设机构等,符合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予12万元落户支持;港澳及国际专业服务业行业商会协会,在前海新设立代表机构,可获发30万元。
另外,举办有利促进深港专业服务业合作或国际化发展的重大会议活动,符合条件的可按实际活动费用的三成,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