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中有3人涉管有汽油弹案 法官押后至7月判刑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12港人案中有3人涉管有汽油弹案 法官押后至7月判刑

12港人案中其中3人,包括廖子文、郑子豪、邓棨然,涉及2019年10月1日前夕管有汽油弹案件,部分被告原定今早在区域法院判刑,法官将案押后至7月16日,等候各被告的背景报告、心理医生报告,期间被告继续还押。

涉案的5人当中,邓棨然目前仍在内地服刑,未能出席聆讯;至于廖子文、郑子豪,连同另外两名被告郑进、李威龙,早前已分别承认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串谋纵火罪则裁定不成立。

郑子豪和廖子文的辩方律师分别求情指,被告由遣返本港至今已还押17个月,连同早前在内地的刑期,合共服刑21个月,加上郑子豪案发时未成年,两被告代表律师分别希望以《少年犯条例》量刑,或扣减三分一刑期。

法官则表示,考虑案情严重性、及同类型案例,利用其他条例判刑的空间不多,但认为年纪仍然是重要因素。不过法官说,参考其他同类案例,未满21岁、过往无定罪纪录的人士均会判处即时监禁,因此相信最合适的判刑为即时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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