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女子3年前暴乱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成 判监18个月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21岁女子3年前暴乱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成 判监18个月

一名21岁女子被控于2019年11月理大冲突期间,在油麻地一带管有攻击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图摧毁财产,今早在区域法院被判监1年半。

被告郭凯盈,原本承认暴动等罪,但其后改不认罪,法庭上月她裁定暴动及在非法集结中使用蒙面物品罪名不成立,但管有攻击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图摧毁财产罪名成立。被告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一带被拘捕。

控罪指,被告案发当日凌晨,在油麻地弥敦道与窝打老道交界,与多人逃避警员追捕,其后在一条后巷被警员截停拘捕,她当时戴有防毒面罩、头盔、护目镜及手套。警员在她的背囊中搜出1把多用途钳,及1罐打火机燃料等物品。

法官林伟权判刑时指,被告曾经身处暴动现场,才会被橡胶子弹射伤,而她被捕的小巷对开正是发生暴动的弥敦道 ,被告管有的物品不论数量多少,都可在任何暴动或非法集结中用作破坏 ,而在暴动的情况下干犯相关罪行是更加严重,两项控罪判被告监禁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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